2022-09-06 10:34:02
关于明确集中隔离人员隔离期间食宿等费用的说明
各隔离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2〕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吉林省返桂来桂人员排查和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2022〕5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22年5月22日起,我县对入境人员、从中高风险地区或者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等返全来全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需自行承担食宿费用,现对具体收费办法说明如下:
一、收费对象
境外人员和从中高风险地区或者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返全来全人员,以及其他不服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需进行集中隔离的人员。
二、收费标准
境外人员和从中高风险地区或者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返全来全人员,需自行承担食宿等费用,住宿费按所隔离的酒店标准缴纳(100—200元每人每天,立铭酒店128元每人每天,碧水蓝天酒店128元每人每天,汽车站城市便捷酒店150元每人每天,维也纳酒店186元每人每天等,餐费为60元每人每天)。
三、时间计算
收费时间从入住隔离点当天开始计算至离开隔离点当天截止。
四、收费方式
自行承担食宿费用的隔离人员需在入住隔离点当天或离开隔离点时缴清费用,由各隔离点按照标准收取并开具发票。拒不缴纳费用的隔离人员,视情况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处理,并向有关部门申请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五、减免情形
(一)自行承担食宿等费用的隔离人员中属于低保户、建档立卡脱贫户或者经济困难的,可向全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减免费用,经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员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属实的予以减免食宿费用。
(二)自行承担食宿等费用的隔离人员属于学生的,提供相应的学生证,属实的予以减免食宿费用。
全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22日
来源:法治全州